123.药蛊成年_摄政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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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.药蛊成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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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隔壁的刘大娘说,男人就跟大爷似的,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,想让男子照顾妻子,比登天还难。

  她说的不对,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,沈斐例外。

  “朝曦。”沈斐纠正她,“不是我好,是你接触的人太少。”

  相处这么久,除了平安和师傅,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,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,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,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,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?

  没人对朝曦好,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,这人便以为他很好。

  “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。”

  他为朝曦做的,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,朝曦一个女孩子,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,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,她也不说,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。

  救他的人是她,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,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,拐杖,买来轮椅的还是她,她自己做了这么多,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,大多数人会怨,会恨,会觉得不公平,朝曦非但没有,反而觉得他太好了。

  真不是他太好,是她太单纯。

  朝曦是个奇女子,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,很容易满足,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,那些个□□毒物随便抓,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,也不怕黑,甚至连火把都没拿,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。

  “是吗?”朝曦捧着碗,表情若有所思。

 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,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?

 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,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?

 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?

  如果真是平常事,为什么师傅和师祖,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?

  她长到十八岁,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,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,她于沈斐而言,一定是特殊的。

  朝曦心满意足,喝了药,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,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,这回睡的不深,迷迷糊糊听到水声,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。

  沈斐在给她降温,朝曦身上有些烫,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。

  许是体温太高,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,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。

  因为腿脚不方便,上了床很难下来,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,半夜实在困的厉害,便躺在长椅里睡。

  长椅里有被子,平时都是朝曦睡,沈斐难得睡了一夜,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。

 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,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,躺久了会很难受。

  自从他来之后,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,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,这么久的时间,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,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。

 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,朝曦侧躺着,半张脸陷进枕头里,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,白皙异常,充满了少女的弹性。

  她生活规律,每日坚持锻炼,身材修长,肌肤紧绷,加上吃的注意,脸蛋保养的很好,即便凑的很近,也瞧不出一个毛孔,不是柔弱的美,是健康的美,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,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。

  没有人夸,不代表她不好看,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。

  自从裹小脚盛行,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,楚楚可怜,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,审美也发生了改变。

 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,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,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。

  男人自尊心强,身高被比了下去,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,说她年纪大,是没人要的老姑娘,其实并非如此。

  朝曦长的很好看,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,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,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。

  她也不是老姑娘,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,童养媳,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,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。

 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,去京城看看,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,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,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,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。

  京城在天子脚下,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,可惜力度不够,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,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,便能嫁个有钱人,更得丈夫喜欢,其实都是异想天开。

  裹小脚已经过去,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,开始在脸上做文章,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,柳叶眉,远山眉,新月眉,卧蚕眉,一个都不适合朝曦,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,素面朝天便是。

  瞧着更喜人。

  朝曦身体太好,才躺了两天,退了烧,出了汗,又活蹦乱跳起来,其实心里不想好,不好就可以继续让沈斐照顾着,什么都不用管,沈斐会把药拿过来,水端过来,饭菜做好,不过他手脚不方便,有一次朝曦发现他吃饭时一反常态,将一只手搁在桌子下。

  开始朝曦没注意,筷子掉了低头去捡,那人又把手拿了上去,搁在桌上,等她起来,他又快速放下来,朝曦便知道了,这人的手受伤了,无非是切菜的时候切到。

  他不想让她知道,朝曦只好假装不知道,同时让自己的身体‘好’起来,接下沈斐的活。

  又休息了一天,养足精神才开始处理脆骨蛇,磨成粉,与其它药材一起,熬成一锅,备着给这人喝。

  针和工具一一摆开,放在桌子上,朝曦要施针了。

  怕被人打扰,亦或者平安找来,日子选在晚上,窗户尽数紧闭,有细缝的地方用棉花和稻草堵住,不让风进来。

  朝曦要听,听施针时的动静,不能被任何东西打扰,风也不行。

  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这人扒光,被子盖在腰以下,取了针摸沈斐的穴位。

  这几天她已经陆陆续续摸了很多次,对这具身体熟的就像自己的一样,轻而易举找到下针的地方。

  第一针在最后一根脊椎的尾骨上,很成功,朝曦似乎听到了针小小的鸣叫声。

  绝破针法有一套自己的针,头大身子小的设计,尾部有个孔,细细看会发现里面塞了颗小珠,很小很小,小到肉眼几乎看不到的地步。

  针太细,拖不住尾部,头重脚轻那针就会微微摇晃,发出一种凤鸣似的好听声音,旁人听不到,只有朝曦能听到,连她师傅都听不清,反正每次问她,她便敷衍道,听到了听到了。

  朝曦觉得她没听到,纯属应付她。

  第一针成功,给了朝曦很大的自信,第二针稳稳落在该下的地方,也成功了,然后是第三针,第四针,一点意外都没有。

  越到后面,朝曦压力越大,汗不由自主流下来,怕糊了眼睛,只能在衣服上蹭蹭。

  她不是第一次施展绝破针法,虽然嘴上说的严重,实际上成功率很高,但她只在快死的动物身上施针,比如说捡到受伤的动物,带回来做个实验。

  森林很残酷,受了伤几乎等于死刑,狼受了伤会脱离群体,自己一只狼生活,羊受了伤也会脱离群体,找个地方等死,很容易就能捡到。

  反正都要死了,朝曦便想着替它们改变命运,也不是每个都救,看她饿不饿,饿了就吃掉,不饿就捡回来救救。

  平安就是这么被她捡回来的,它来的时候心跳已经很弱了,被她捆起来养了几天,一放跑就用仇恨的眼神看她,后来又受伤了,也是朝曦给它治的,这只熊有点智商,知道不是害它,便干脆放下心结,渐渐接近她。

  朝曦不是第一次在它身上下绝破针法,每半年下一次,沈斐来的时候刚好到了时间,许是被他看到了,亦或者他猜到的。

  沈斐给她的感觉就像祖师爷似的,什么都知道,什么都懂,问他什么都能回答上来。

  有一次朝曦不小心在山里摘到红色的蘑菇,她在山里生活了那么久,自己都不确定叫什么?能不能吃,每次都捡出来,谁料沈斐居然认识,还说的头头是道。

  朝曦对他是佩服的,出身大家,知识渊博,还能这么好的脾气,十分难得,总觉得他的身板里蕴含了很大的力量,那针刺到了骨头,他该是疼的,也一声不吭,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,整个后背和额头上尽是冷汗,比朝曦流的还多。

  朝曦紧张,他应该更紧张才是,毕竟是他的腿,关系到他的下半生。

  朝曦下针更谨慎了些,她只在动物身上实践,给人看病的时候不敢胡来,圈子太小,接触不到快死和重病的人,一直没有机会施针,怕出意外。

 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在身上施针的人,千万不要出意外。

  朝曦越发全神贯注,直到最后一针刺入皮肤,稳稳立着之后心中那根紧绷的弦才终于松了下来。

  成功了。

  这只是今天的份而已,中医需要慢慢调养,沈斐还需扎上七天左右,一个疗程,如果没效果,还要再扎七天。

  针还在立着,朝曦等了些时间才取下来,给他擦了擦冒上来的血珠,被子一拉,盖到肩头。

  沈斐也不动,一直保持这个动作等朝曦拿了药回来,喝了药朝曦才将他翻过来,给他穿了衣裳,按摩经穴,又是半天才好,整个过程朝曦的脸上说不上来高兴还是不高兴,情绪有些低落。

  “怎么了?”沈斐问。

  “没什么。”头一天的施针很顺利,针刺入沈斐的皮肤,直达骨头的时候沈斐整个人颤了颤,说明他有感觉,这是个好预兆,沈斐的腿能治好。

  可治好后这人就会走,朝曦有预感,这个小山谷容不下他。

  “沈斐。”朝曦留恋这人身上的体温,不顾他断了的骨头,执意钻进他的衣裳里,从衣襟里露出脑袋。

  手臂穿过沈斐的袖子,和他十指相扣,“等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,咱们成亲好不好?”

  养过熊,每天抱一两百斤的十八岁老姑娘十分有力气,轻轻松松就能将他和轮椅一起扛走。

  因为路不好走,朝曦试过几次想直接将人扛去目的地,不过轮椅太大,人也不小,不像平安,虽然重,但是只有一个,好抱,这个扩散的太大,不方便,她只能在有沟,或者有障碍的时候偶尔抬一下,不至于颠到这人。

  断了好几根骨头,也才将近一个月而已,经常活动颠簸非但不利于养伤,还有可能错骨,更严重。

  知道他喜欢趁没人的时候自己练习走路,朝曦每天晚上给他擦澡的时候都要检查一下他的身体,有没有哪断了,哪错骨了,磕肿了没?破皮了没?几乎将他上上下下全身都翻了一遍。

  沈斐不知道她在做什么,朝曦也不解释,他便当不知道,任由朝曦对他捏捏摁摁,一寸一寸摸他的骨头,偶尔问他疼不疼?

  疼的话肯定是有问题。

  他是习武之人,没朝曦想的那么脆弱,自己练习走路也是感觉可以了,控制着时间,只走三五柱香,大多数还是躺在床上,好好修养,朝曦给他熬的药一份没落,偶尔会按照书上的做法给腿按按摩,自己有分寸。

  他也不是小孩子,朝曦其实不怎么管他,还有点纵容的意思,他要练步,她便做了个三脚架,他想稍稍活动一下,她便买了轮椅,轮椅难度太大,自己做不来,只能买。

  其实朝曦动手能力不错,一些简单的类似于椅子,桌子,拐杖,三脚架,她都可以自己做,而且手艺还行,当初第一眼看到这里的时候便想着落户成家,但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里,只能自己动手,不会怎么办?跟着村里的木工学。

  木工有个肺痨媳妇,常年需要拿药,朝曦给他不收钱,一来二去这人也不好意思,她便主动提想学木工的事,木工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独门手艺都教给了她,左右不离用心。

  朝曦是给自己做的,当然用心,每一块木头挑的都是顶好的,工具木工家里有,她借来使一下便是。

  还是花了不少功夫,好几个月,终于建了一座小木屋,不大,除了一间睡觉的寝屋之外连个堂屋都没有。

  厨房搭在一侧,建了个棚子,可以遮风挡雨,烧出来的烟也可以顺着大开的窗户飞走,不至于积累在屋里,呛人,对身体也不好。

  “沈斐,你爬过树吗?”森林里尽是树,朝曦经常爬来爬去,瞧见树上还零散挂了几颗果子,便想上去摘回来,刚有这个心思突然想起沈斐可能从来都没爬过树,莫名想带他上去看看。

  树上可美了,风景是别处看不到的。

  朝曦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,沈斐察觉到她的意图,手握在轮椅的转盘上,刚要使力,被朝曦一脚踩住脚轮。

  “我带你爬树好不好?”

  她语气里满满都是诱拐,哄骗小孩一样,“你肯定没在树上摘过果子,我跟你说,自己摘的才是最好吃的。”

  这人这么斯文,瞧着都不像能做出如此大胆又不顾形象的事,朝曦都想象不出他爬树摘果子的样子,越是想不出,越想试试。

  她上上下下打量沈斐,寻思着怎么将他弄上去,绕着他转了两圈突然想起轮椅的下方有个装东西的篮子,里面被她搁了些工具。

  怕路上遇到什么草药,果子之类的,朝曦准备齐全,也怕轮椅走着走着栽进沟里,绳子也带了,如果将沈斐捆在她身上,便能空出两只手爬树,让沈斐搂住她的脖子,将人带上树完全可行。

  “唉……”

  并不想爬树的沈斐越发无奈,那双眼里无精打采,仿佛霜打的茄子一般,整个人萎靡不振。

  朝曦好似没有察觉一样,将绳子拿出来,比划在沈斐身上,时不时还要沈斐配合,拉一下绳子,抬一下胳膊,抱一下身子,将绳子从他屁股下绕过去。

  沈斐即便不想,也只能从了,还要帮着她捆自己。

  因为腰以下瘫痪,他完全无法使力,最多只能搂住朝曦的脖子,所以绳子不能随便捆,朝曦想来想去,决定编一个大些的渔网,将沈斐完全兜住。

  每年给平安捞鱼的渔网都是朝曦自己编的,买的鱼线特别细,容易坏,总是修不方便,朝曦便自己编了几个,下在各种地方,给平安捞鱼吃,省得它冬天毛弄湿,需要擦洗很长时间。

  快冬天了,平安自己有了危机感,现在勤快的很,自觉去打猎,不用朝曦催,毕竟小命是它自己的,山上还有些小动物,它的食物不算难找。

  就在附近,朝曦很放心,她晚上要去抓脆骨蛇,脆骨蛇只在夜间活动,下午睡觉,上午带沈斐出来走走,免得他过于无聊,过几天就施针了,这几天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。

  虽然沈斐兴致并不高,甚至有些蔫,不过朝曦还是坚持把网编好,沈斐的胳膊腿塞进缝里,前头一绑,他整个人被迫趴在朝曦背上。

  朝曦活动了一下,完全没问题,很牢固,可以爬树了。

  带着一个人上树确实有些麻烦,不过难不倒朝曦,虽然危险,还是艰难的一点一点在往上爬。

  身后的沈斐不用管,他怕掉下来,自己搂住朝曦的脖子,尽量配合。

  人已经在树上了,不配合也没用,不如让自己舒服一些。

  沈斐一向很识时务,他被迫跟朝曦在一起,结一年夫君,一直将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,明明从前锦衣玉食,现在什么都没有,饭菜粗糙,床榻简单,睡不习惯他也不会说,有需求也不会告诉朝曦,朝曦愿意给他做便做,不给他做,他便自己忍着。

  有时候明明不喜欢,比如晒太阳,出来游玩,偏偏朝曦喜欢,他也不会拒绝,任由朝曦将他搬搬弄弄,折腾来折腾去,连爬树都许了。

  朝曦是个奇女子,能看病,能打猎,能爬树,还能下水,单手抱人都轻轻松松,明显有功夫底子,一点也不像她说的那样,文不成,武不就,文是真的不行,很多常见的字都不认识,不过武嘛,没她说的那么不堪。

  沈斐自己习武,多少摸得清,这人不仅会武,而且功夫还不弱。

  朝曦已经爬上了树,站在最下边的树枝上,那树枝粗,支撑两个人的体重完全没问题。

  虽然是最下边的树杈,不过有几颗果子,朝曦双手要扶着树,不方便摘,沈斐主动伸出手,握住最近的小树杈,那树杈的结尾上零零散散挂了几颗或青或红的果子,他没有一个一个的摘下来,直接想取整个小树杈。

  因为只有一只手,遇到些困难,树杈掰断了,皮还连着,需要大力的扯,他俩在树上,一不小心会闪到。

  沈斐大拇指和二拇指掐住树杈,转着圈来回折动。

  刚吃过早饭,还是清晨,微红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枝,照在沈斐身上,更加显得那手白玉一般,因为举得高,袖子滑下,线条优美的手臂露了出来,皮肤细腻白皙,剥了壳的鸡蛋似的,女孩子都不如他保养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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